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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群众举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l、群众的信访活动可以采取写信、来访、打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等形式。
2、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属于哪一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管理的党员及干部的问题,由哪一级纪委、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3、举报的情节越细越好,线索越具体越好,这样有利于案件的查处。我们欢迎署名举报,以便于联系和调查。对举报有功者,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奖励。
4、对司法部门的判决、处分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判决处理的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对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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