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19-00027 文号永水利〔2019〕9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06-10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19-00027
文号 永水利〔2019〕9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06-10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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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永政安办[2019]29号),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了《永安市水利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水利局

  2019年6月10日

 

永安市水利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安办〔2019〕29号)文件,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永安市水利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指导推进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组织实施

  (一)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

  即日起,对照检查标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6月9日前,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报我局安办和市消防大队备案。

  (二)组织行业重点排查

  要结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详见附件4)备查。每月对重点工程、重要水利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三)深化行业专项整治

  深入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建立台账,开展“回头看”。

  (四)行业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在建工程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消防经费落实情况,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视频监控及消防、防雷、报警设施是否有效运转,疏散通道是否不畅通,易燃易爆爆危险品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及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情况等。

  四、工作报送要求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即日起至9月每月16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1.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3.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4.分地区、分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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