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19-00044 文号永政安〔2019〕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03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安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19-00044
文号 永政安〔2019〕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03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安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安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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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永安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永委〔2014〕50号)以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网格划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和属地管理来划分安全责任“网格化”。市政府安委会为一级网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二级网格,各村(居)为三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为四级网格。每一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三、工作方式

  建立健全市政府安委会、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工业园区)和村(居)共同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网格管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一天一自查,填写企业自查日志,对自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形成清零台账,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村(居)一周一巡查,结合乡镇(街道)每周住村工作日开展属地巡查,巡查情况向乡镇(街道)安委会报告;乡镇(街道)、市直单位按网格设置一月一排查,分别由网格负责领导带队对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销号;市政府安办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向市政府安委会报告;市政府领导每半年分别带队抽查,抽查发现问题交由市政府安委会督办。市政府安委会适时在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对网格化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各乡镇、部门每季度上报一次本辖区、本部门网格化季报表,实现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全市得到全面推广。

  四、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职责

  市政府安委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网格信息化建设,加强市与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部门间相互对接,并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承办好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台帐等基础数据库,并督促相关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覆盖面;对各级网格管理员上报的事故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档,并协调督促整改落实。

  (二)二级网格职责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本级及三、四级网格的责任人及工作责任;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建档登记,形成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数据库;督促指导三、四级网格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与执法(含委托执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村(居)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示范创建;对辖区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全面收集汇总各网格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市直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永安市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永委办〔2017〕63号)文件规定的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本级和各网格的责任人及工作责任;负责管辖范围内四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建档登记,形成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数据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示范创建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对行业(领域)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全面收集汇总各网格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三级网格职责

  全市各村(居)负责落实本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登记、巡查检查;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村(居)平安创建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协助上级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四级网格职责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构和方案,配备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档案等基础信息台账,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台账,健全宣传、会议等档案,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五到位”。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9年7月)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网格图,将相关材料于7月10日之前报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确定一名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工作。要及时总结网格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大力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进展情况。

  (二)立章定责阶段(2019年7~8月)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关单位要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明确各级网格、各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图,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等信息。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9~10月)

  市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跟踪落实。

  (二)建章立制,强化考核。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要加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三)形成合力,畅通渠道。要发挥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协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要健全并保障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畅通,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四)总结经验,典型引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在学习借鉴“贡川镇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共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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