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19-00050 | 文号 | 永政安办〔2019〕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18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19-00050 | |||||||||||
文号 | 永政安办〔2019〕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1-18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燕南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报送工作统计表(省安委会办公室方案附件3、4)、阶段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统计表和总结。
联系人:市消防大队喻敬,电话:0598-5111366,邮箱:yaxfdd119@sina.com。
附件: 1.永安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名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62号)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永安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永安新佳洁购物广场 |
附件2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闽安委办〔2019〕6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公安厅、住建厅、商务厅、文旅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福建能源监管办: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安委会于
二、发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附件1),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作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到位。
三、落实系统内部安全排查。万达、宝龙、泰禾、永辉、新华都等连锁企业集团在闽总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内部消防安全排查。
四、组织行业部门集中检查。市、县安委会于
五、加大综合治理督办力度。各地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七、提升单位智能防控水平。各地要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运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针对餐饮后厨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的实际,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设施,确保用火用气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八、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集团总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标准和企业标准。各地要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回头看”工作部署情况,请于
联系人:陈武平(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联系电话:0591-87089413,0591-87089292(传真)。
附件: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2.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排查登记表
4.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是否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是否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联动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受遮挡、妨碍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
三、餐饮后厨消防安全
1.餐饮场所是否规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是否明确专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
2.是否定期对燃气灶具、燃气阀门和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是否定期清理排油烟道,是否及时清理后厨杂物。
四、电气消防安全
1.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2.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取暖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3.营业结束时,是否及时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五、易燃可燃物品
1.是否违规储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六、安全疏散条件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堆放货物或者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柜台、货架。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的门是否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3.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
4.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
七、内部装修改造
1.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2.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
3.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八、应急处置能力
1.单位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3分钟处置”的要求;是否与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落实应急联动机制;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形成联勤作战体系。
2.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至少2人”的要求;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操作规程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单位是否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是否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附件2
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集中约谈部署 培训 |
各市、县安委会组织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连锁企业集团总部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标准措施等要求。 |
|
各市、县安委会 |
2 |
连锁集团总部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
|
各连锁集团总部 |
|
3 |
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
|
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 |
|
4 |
向省安委办和省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报送“回头看”工作部署情况。 |
|
各市、县安委会 |
|
5 |
企业全面自查 自纠 |
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到位,并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
|
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 |
6 |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大型商业综合体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
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 |
7 |
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
|
各地消防部门 |
|
8 |
健全消防标准化管理机制 |
打造一批本地、本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 |
|
各市、县安委会, 各大型连锁集团总部 |
9 |
阶段小结 |
|
|
各市、县安委会 |
10 |
系统内部 安全排查 |
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进行实地核查,并将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其的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实效。 |
|
各连锁集团总部 |
11 |
行业部门 集中检查 |
组织属地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开展集中联合检查。 |
|
各市、县安委会, 各地有关部门 |
12 |
加强综合治理 督办力度 |
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 |
|
各市、县安委会 |
13 |
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各地和各集团总部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经验,在本地、本系统大型综合体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
|
各市、县安委会, 各连锁集团总部 |
14 |
工作总结 |
|
|
各市、县安委会 |
附件3
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县(市、区) |
综合体名称 |
地址 |
检查发现的隐患 |
隐患督改情况 |
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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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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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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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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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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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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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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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附件4
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地市 |
集中约谈培训演练情况 |
发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
属地排查整治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曝光严重失信 单位和个人情况 |
挂牌督办 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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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人员 |
演练 |
自查单位家数 |
自查隐患问题数 |
自改隐患问题数 |
检查单位数 |
发现隐患问题数 |
督改隐患问题数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人员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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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人) |
(次) |
(家) |
(项) |
(项) |
(家) |
(项) |
(项) |
(家) |
(人) |
(家) |
(人)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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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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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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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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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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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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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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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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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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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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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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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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