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19-00049 文号永水利〔2019〕15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11-22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19-00049
文号 永水利〔2019〕15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11-22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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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63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当前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73号)精神,现就深入吸取近期国内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

  当前,正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黄金季节,以及秋冬季节转换这一时期历来是我市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全市水利系统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体系、防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中。要清醒认识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峻的形势,增强忧患意识,以对党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全市水利系统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大事故和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的特点,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要加强在建工程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安全防范,加强病险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等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

  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要坚持严字当头,结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追责。

  四、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

  全市水利系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核实、上报。要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处置。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渠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

                            永安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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