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19-00051 | 文号 | 永政安办〔2019〕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30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19-00051 | |||||||||||
文号 | 永政安办〔2019〕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1-30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第6周年,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市安办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保障生命安全。
三、活动内容
结合实际,市安办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主题日活动
12月3日,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在豪门御景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其它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宣传进动车候车厅
12月2日-12月7日,市安办在永安动车站候车厅以摆放宣传展板形式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利用《安全应急时空》栏目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FM105.6三明都市生活广播频率平播15秒的安全生产小知识和周三在FM105.6三明都市生活广播频率晚高峰开设的《安全应急时空》栏目,组织相关人员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以及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进行投稿,并利用宣传咨询日、下企业检查等时机积极向广大市民推广《安全应急时空》栏目,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
(四)模范引领宣传
在“永安应急管理”等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典型模范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新时代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形象新风貌。
(五)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要坚持以案说法,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播放警示教育片,在重点企业现场解读事故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意识。
四、其它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要求,根据各行业部门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于12月1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办。
联系人:江楫,联系电话:3617306,邮箱:yasajj@163.com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全生产法》主题日宣传咨询活动
参加单位名单
一、市总工会、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业务科室工作人员1-2名
二、市应急局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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