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20-00045 文号永水利〔2020〕7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0-05-21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福建省水利厅水库安全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7-1200-2020-00045
文号 永水利〔2020〕7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0-05-21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福建省水利厅水库安全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福建省水利厅水库安全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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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防汛办关于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督查的通知》(闽水函〔2020〕75号),2020年4月17日至4月24日,省水利厅督查组一行3人,对永安市29座小型水库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督查工作,现将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督查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小型水库29座, 其中小(1)型3座、小(2)型26座,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2020年问题清单(122条)分类标准,对小型水库对标对表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80个,其中严重问题6个(占7%)、较重问题41个(占51%)、一般问题33个(占41%)。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存在严重问题的水库

  1.蚌口一级电站水库无雨情测报,无水位尺

  2.北洋尾水库防汛道路差150米车子无法直达至坝头,行走困难。并且坝头处无法与外界联系。

  3.洋峰库后电站水库水尺无高程等标注,高度不足,无电子自动测报。

  4.培竹电站水库防汛道路差500米车子无法直达至坝头,行走困难。

  5.坑口二级电站水库水位尺安置不当,极易被洪水冲走。

  6.上曹水库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

  三、2020年大坝安全鉴定

  请曹远镇、大湖镇、燕北街道对2020年需安全鉴定的上曹水库、溪底水库、岬头垅水库、底坑水库、陈厝水库、北洋尾水库尽快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督促水库相关负责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管理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对无法落实整改的水库管理单位,我局将依法依规给予上报2020年拟退出电站名单和信用平台。

  附件:永安市小型水库问题清单表

  永安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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