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07 文号永应急〔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2-09
标题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3家经营单位相关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07
文号 永应急〔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2-09
标题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3家经营单位相关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3家经营单位相关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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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2〕219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以下单位相关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已被注销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一律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制品;已被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对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4家)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许可经营范围 

许可证到期日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永安宸禄贸易有限公司 

永安市世纪观澜城小区11幢1-1413室 

氨水 

2022年2月3日 

闽明永危化经〔2016〕000002号 

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2 

永安市文珠日杂店 

永安市中山路211-1号店面 

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2年3月15日 

(闽)LS〔2022〕00051 

不再从事烟花爆竹售卖,主动申请注销 

3 

永安市大湖镇承游烟花爆竹代销点 

永安市大湖镇大湖村瑶坑蓄水池上方 

个人燃放类 

2021年12月28日 

(永)YHLS〔2019〕249号 

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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