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18-00071 文号永交安监﹝2018﹞6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5-17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18-00071
文号 永交安监﹝2018﹞6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5-17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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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5月4日8:10,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18〕10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18〕56号)部署要求,经局研究制定了《永安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工作情况。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7日

  永安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永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18〕10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18〕56号)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111445”(局属各单位针对所监管领域制定一套对表检查的工作方案,召开一场所辖企业大检查动员会,行业监管部门检查企业100%,企业自查做到四个100%,大检查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对道路客运、道路危货运输、道路客货运场站、城市公交、机动车维修、驾培机构、内河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和公路养护等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检查。要结合汛期雨季、夏季高温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 个 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局属各单位根据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检查自查表》(附件 2、3)开展自查并对所辖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要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自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4),并在自查阶段结束后汇总建档。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对所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市政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也将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也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各单位、企业要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局统一组织部署,局属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导。

  (二)市运管所(地海处)、市交通质监站、市农村公路养护站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监科,负责大检查日常协调工作(名单见附件 1)。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职责分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近期省、三明市和永安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对照检查表,细化、明确本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局属各单位要负责将各自细化的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检查表发放至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企业收到方案后要提供书面回执。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市政府安办集中予以公开曝光至少 1 次。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各单位要及时统计汇总至局安监科,以便上报市政府安办。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6、7两月每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5);8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6)。

  附件:

  1.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自查表

  3.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检查表

  4.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5.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6.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5月4日8:10,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18〕10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18〕56号)部署要求,经局研究制定了《永安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工作情况。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7日

  永安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永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18〕10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18〕56号)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111445”(局属各单位针对所监管领域制定一套对表检查的工作方案,召开一场所辖企业大检查动员会,行业监管部门检查企业100%,企业自查做到四个100%,大检查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对道路客运、道路危货运输、道路客货运场站、城市公交、机动车维修、驾培机构、内河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和公路养护等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检查。要结合汛期雨季、夏季高温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 个 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局属各单位根据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检查自查表》(附件 2、3)开展自查并对所辖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要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自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4),并在自查阶段结束后汇总建档。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对所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市政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也将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也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各单位、企业要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局统一组织部署,局属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导。

  (二)市运管所(地海处)、市交通质监站、市农村公路养护站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监科,负责大检查日常协调工作(名单见附件 1)。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职责分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近期省、三明市和永安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对照检查表,细化、明确本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局属各单位要负责将各自细化的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检查表发放至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企业收到方案后要提供书面回执。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市政府安办集中予以公开曝光至少 1 次。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各单位要及时统计汇总至局安监科,以便上报市政府安办。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6、7两月每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5);8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6)。

  附件:

  1.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自查表

  3.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检查表

  4.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5.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6.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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