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20-00009 文号永交安监﹝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0-04-03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汛期雨季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20-00009
文号 永交安监﹝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0-04-03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汛期雨季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汛期雨季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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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回乡祭祀、节假日踏青出行人群车辆相对密集。同时,我市已进入汛期,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将对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加强汛期雨季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清明节适逢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但人们出行愿望仍然强烈,短途车辆和交通运输流不减。我市进入雨季后,降雨量增多,自然灾害频发,易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雨季和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在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采取有力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全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深入隐患整治,加强安全监管 

  1.道路运输。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三关一监督”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安全运行监管,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针对当前气候特点,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管理和专题安全教育,并严格落实营运车辆检测、维护等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加大安全乘车宣传力度,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积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养护站、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公路路面巡查,防止因塌方、滑坡造成重大险情;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组织力量抢修,并在危险路段增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公路管制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内河水上交通。地方海事部门要结合防汛备汛工作,协调乡镇政府切实落实内河交通“三长(四级)责任制”。要全面检查客渡码头、渡船、营运客船和施工作业船、长期停航锚泊船等风险隐患;针对山区洪水位高及库区洪水急涨急退的特殊情况,认真研究船舶防撞桥、防污染和防漂流的“三防”应对措施;认真落实水上水下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水下工程、水上施工平台及施工便桥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度汛措施要逐一落实,及时排查水上作业单位防暴雨、台风预案编制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水上应急救助力量配置和演练落实情况;加强节日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格消防和救生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禁超员、超载、危险品上船;严格各类船舶遵守禁限航规定。 

  3.交通工程施工。严格落实现场监管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规行为。加强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场人员的防汛、防台风安全教育。对高空作业设施要全面检查、加固,对低洼、山边施工人员和物资在主汛期要及时撤离转移,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充实抢险救援应急设施、装备,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到有备无患。要切实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对交通出行有影响的极端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要安排好恶劣天气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并做好信息报告。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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