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0-00012 | 文号 | 永城管〔2020〕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0-00012 | |||||||||||
文号 | 永城管〔2020〕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办<永安市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20〕25号)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对照目标任务及整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24号)、《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0〕29号)、《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城管综〔2020〕7号)、《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办<永安市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20〕25号)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总体目标,把“整治存量、严控增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单位(企业)落实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城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零容忍”,果断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排整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城市桥梁隧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结合汛期安全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针对本次百日攻坚中排查出的城管领域安全隐患点进行彻底整治,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三、排查对象及整治要求
(一)排查整治对象
1.城市雨水管网(沟渠)、雨水井(篦)、检查井等。
2.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
3.城市桥梁、隧道和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城市地下通道、人行地下通道等低洼部位。
4.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及城区公厕等。
5.城市公园绿地内车辆、船只及基础设施、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
(二)整治要求
对本次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相关整治工作要在百日攻坚期间整治完成,彻底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3月31日前完成)
基本完成城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行业分门别类建立“两个清单”,即《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见附件1、2)。
(二)分类整治(6月10日前完成)
认真完成《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采取拉条挂账的形式,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6月底完成)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组织专家成立技术指导队伍,对存在问题验收销号,并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扬。
五、责任分工
1.相关单位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立即行动,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排查到位、一个不漏整治到位。
2.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城市低洼地带、易涝点、桥梁隧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园绿地的隐患排查情况及重大风险点全部复核到位。所有复核都要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资料,走访询问群众,掌握隐患情况,签字拍照并录入档案,凡查必建档、凡档必签字。对发现不认真,走过场的一定要及时纠正,严肃追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抽调相关单位精干力量组建技术团队,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二)技术支持保障。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路桥、排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地专业等熟悉专业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工程技术专业人员队伍,参加排查和督导检查。
(三)做好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利用网络、LED、宣传横幅等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宣传教育。
(四)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制度。局属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分别报送附件1、2;每月23日前汇总本单位工作情况,报局公用事业科;6月7日前总结单位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后报送至局公用事业科。
联 系 人:陈湘平
联系电话:3620061
电子邮箱:yagysyk@163.com
附件:1.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
2.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1
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序号 |
行业领域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隐患 类别 |
整改时限 |
企业 责任人 |
主管责任部门 |
监管责任部门 |
属地 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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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备注:以上表格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至局公用事业科,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首次报送3月31日,4月起每月23日报送进展情况。该清单请自行用A3纸打印上报
附件2
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序号 |
地区 |
行业领域 |
红色隐患 |
橙色隐患 |
黄色隐患 |
蓝色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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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备注:以上表格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至局公用事业科,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首次报送3月31日,4月起每月23日报送进展情况。该清单请自行用A3纸打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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