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39 | 文号 | 永财企指〔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9-08-30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39 | |||||||||||
文号 | 永财企指〔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8-30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有关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企)指[2019]2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级下达第二批救灾资金中涉及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下达你乡镇(街道),款列“2240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帮扶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请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永安市2019年省级第二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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