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1800-2019-00049 文号永财企指〔2019〕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11-11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1800-2019-00049
文号 永财企指〔2019〕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11-11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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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企)指〔20194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工作。款列“224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全力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的有关要求,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应急局(电话:3803560,邮箱:yajz3617235@163.com)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各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永安市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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