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59 | 文号 | 永财农指〔2019〕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10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59 | |||||||||||
文号 | 永财农指〔2019〕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2-10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1号)文件精神,有力推进脱贫攻坚,现提前下达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合计22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2万,雨露计划14万元,造福工程12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9〕13号),做好资金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附件:2020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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