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60 | 文号 | 永财农指〔2019〕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12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19-00060 | |||||||||||
文号 | 永财农指〔2019〕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2-12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扶持重点,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3、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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