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5-0100-2018-00009 文号永曹政〔2018〕4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5-02
标题 关于调整充实曹远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5-0100-2018-00009
文号 永曹政〔2018〕4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5-02
标题 关于调整充实曹远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调整充实曹远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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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曹远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国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学群(人大主席)

  朱昌永(党委副书记)

  姜利林(党委副书记挂职)

  华明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名茂(党委组织委员)

  杨亮庭(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钟清林(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美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党政办主任)

  林福宝(副主任科员)

  成  员:唐世清(坑边派出所教导员)

  吴先进(司法所所长)

  黄兴敏(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团委书记)

  黎艳霞(纪委副书记)

  范美灯(财政所所长)

  付林莉(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村建站站长)

  朱光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章永沛(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陈顺琴(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洪建兴(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昌社(林业站站长)

  罗木添(水利工作站副站长)

  张芙蓉(经管站站长)

  唐建中(民政办主任)

  张家铨(公路站站长)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根据(明纪【2008】18号)文件要求服务中心主任由姜利林同志兼任,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依托在镇司法所,相关职能所站配合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和村集体,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村级项目由包村干部负责监督招标人、投标人依法依规招投标活动,镇级项目由司法所派人负责监督招标人、投标人依法依规招投标活动。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曹远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国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学群(人大主席)

  朱昌永(党委副书记)

  姜利林(党委副书记挂职)

  华明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名茂(党委组织委员)

  杨亮庭(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钟清林(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美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党政办主任)

  林福宝(副主任科员)

  成  员:唐世清(坑边派出所教导员)

  吴先进(司法所所长)

  黄兴敏(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团委书记)

  黎艳霞(纪委副书记)

  范美灯(财政所所长)

  付林莉(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村建站站长)

  朱光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章永沛(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陈顺琴(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洪建兴(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昌社(林业站站长)

  罗木添(水利工作站副站长)

  张芙蓉(经管站站长)

  唐建中(民政办主任)

  张家铨(公路站站长)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根据(明纪【2008】18号)文件要求服务中心主任由姜利林同志兼任,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依托在镇司法所,相关职能所站配合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和村集体,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村级项目由包村干部负责监督招标人、投标人依法依规招投标活动,镇级项目由司法所派人负责监督招标人、投标人依法依规招投标活动。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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