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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10-0100-2018-00011 | 文号 | 永洪政〔2018〕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7-05 | |||||||||
标题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洪田镇无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10-0100-2018-00011 | |||||||||||
文号 | 永洪政〔2018〕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7-05 | |||||||||||
标题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洪田镇无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洪田镇无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无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任:罗光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吴春钐(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余 君(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晓辉(洪田派出所所长)
宋永春(新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德旭(镇党政办主任)
张善东(镇纪委副书记)
游 为(镇综治办副主任)
林年南(镇综治办副主任)
林国庆(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詹庆财(镇城建监察中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春钐(兼),工作人员:严希瑾,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二楼。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洪田镇无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无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任:罗光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吴春钐(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余 君(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晓辉(洪田派出所所长)
宋永春(新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德旭(镇党政办主任)
张善东(镇纪委副书记)
游 为(镇综治办副主任)
林年南(镇综治办副主任)
林国庆(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詹庆财(镇城建监察中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春钐(兼),工作人员:严希瑾,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二楼。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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