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0100-2020-00010 文号永政农〔2020〕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3-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0100-2020-00010
文号 永政农〔2020〕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3-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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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普通干部集体学法3次,并严格按照司法局要求组织干部报名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农业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案学法活动,通过以案学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我局现有审批事项34项,86.7%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二)“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抽查重点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市场等9项监督检查事项。采用“双随机”抽查办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按要求通过永安市政务网对外公示。

  (三)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与权责清单公布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事项名称、执法流程图、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四)组织开展各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办理过程、行政处罚过程、涉农纠纷调解过程、公共服务过程、农业法律直通车电视节目和农民丰收节活动,向各类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宣传、解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据统计今年我局开展面向公众专项普法活动5次,参加人数2600人,发放资料3000份,挂图、横幅12条,电视宣传2次,微博、微信、QQ、短信260条。

  (五)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和农民合作社单位160家次,受理举报3件,行政处罚立案调查21件,办结案件20件,责令整改35家,罚款69140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案审制度。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提交局案审组进行案件审查。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有执法记录仪14台、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14台、数码相机3台、摄像机1台及录音笔等,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行政执法公开。全年办理文化行政处罚案件13件,结案案件均在永安市政务网上及时公示执法信息。

  (四)强化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监督效能。以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以行为规范促进整体工作。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要求,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加强内外监督,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法制监督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实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今年我局法规科对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办的案件从实体证据、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认真审核。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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