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索 引 号 | SM03118-0100-2021-00043 | 文号 | 永政农〔2021〕18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0100-2021-00043 | |||||||||||
文号 | 永政农〔2021〕18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