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7-00028 文号永政农〔2017〕27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7-12-21
标题 关于据实结算2017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7-00028
文号 永政农〔2017〕27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7-12-21
标题 关于据实结算2017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据实结算2017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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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永政农〔2017274

 

 

永安市农业局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据实结算2017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经各乡镇申报、核实、汇总,2017年永安市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项目实际完成99户、428人,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为143.4万元。根据永安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永政农[2017]161号),我市已提前预拨补助资金137.3万元,据实结算后我市实际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为143.4万元,应拨补资金合计6.1万元(详见附件)。为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将扶贫资金用好用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闽财农[2017]6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永安市2015年造福工程少数民族搬迁对象补助资金结余0.8万元、2016年造福工程少数民族搬迁对象补助资金结余5.7万元,合计6.5万元,优先用于应增乡镇调剂使用,收回预拨资金0.4万元。

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列支。请各项目乡镇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同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永安市2017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结算表

 

 

                       永安市农业局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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