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8-00027 文号永扶组办〔2018〕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4-16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8-00027
文号 永扶组办〔2018〕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4-16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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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扶贫开发工作相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明扶办函〔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通知精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有关工作举措、动态和工作成效,要有正反两面的典型具体案例,年底要报送工作总结。

  为加强工作联络,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4月18日前,对照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扶领导小组〔2018〕1号)文件要求,将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办。联系人:王俊超,电话:3833298,传真:3853072,邮箱:yanb3833288@163.com。

  附件:

  1、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明扶办函〔2018〕9号)

  2、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络方式统计表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扶贫开发工作相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明扶办函〔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通知精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有关工作举措、动态和工作成效,要有正反两面的典型具体案例,年底要报送工作总结。

  为加强工作联络,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4月18日前,对照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扶领导小组〔2018〕1号)文件要求,将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办。联系人:王俊超,电话:3833298,传真:3853072,邮箱:yanb3833288@163.com。

  附件:

  1、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明扶办函〔2018〕9号)

  2、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络方式统计表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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