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8-00051 文号永政农〔2018〕13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5-31
标题 永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8-00051
文号 永政农〔2018〕13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5-31
标题 永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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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科室所站:

  根据《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18〕135号)和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农业扶贫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标,坚持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大兴“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治理重点

  (一)贯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松懈情绪和厌战心理,攻坚克难韧劲不足;对农业产业扶贫的工作落实不够,制定措施、细化落实、推进实施不够及时;对全市农业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脱贫带头人培养等工作措施不多落实不够。

  (二)工作措施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农业扶贫政策措施创新不够,操作性不强,较难落实;精准扶贫到村到户措施缺乏针对性,力度不够;用农业的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不够;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和模式可总结推广的少;有的扶贫项目进度推进缓慢,未能全面完成扶贫改革试验课题并出成果;对扶贫数据系统建设中数据录入、标注、修改,不够准确、及时。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农业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深入具体;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举措不够,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不够明显;督查从严不够,缺乏较真碰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存在着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够精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市农业局(扶贫办)将采取综合业务培训或专项业务培训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分管扶贫领导、扶贫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由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扶贫干部开展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交流精准扶贫经验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努力培育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指导驻村帮扶。加强对第五轮各级选派驻我市贫困村整村推进帮扶工作的指导服务。指导驻村干部认真研究制定贫困村三年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帮扶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致富。为驻村干部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三)改进指导方式。各科室所站和农业局(扶贫办)要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指导方式,要组织农村技术人员深入乡村、联系指导到户到人,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除每年必需的年中年终督查、考核外,尽量减少乡镇(街道)、村的工作负担。

  (四)管好项目资金。加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使用效能;整合好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用于扶贫开发。根据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工作需要,指导好乡镇(街道)填报扶贫项目,建好我市脱贫攻坚项目库,重点做好项目论证和储备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对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做好项目资金信息录入工作,自觉接受各级对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

  (五)用好数据平台。对全市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识别质量。用好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发数据平台,提高使用效能。加强市直部门单位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为指导全市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六)做好考核督查。对全市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脱贫攻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成效情况开展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核查,销号整改,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2018年度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内容之一,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建议追责,并与考核结果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2018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作风建设关乎脱贫攻坚成败。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促进农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粘忠毅局长任组长,吴瑞源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治理工作由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有关科室、所站和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贯彻从严要求。要把农业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要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要积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

  永安市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科室所站:

  根据《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18〕135号)和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农业扶贫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标,坚持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大兴“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治理重点

  (一)贯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松懈情绪和厌战心理,攻坚克难韧劲不足;对农业产业扶贫的工作落实不够,制定措施、细化落实、推进实施不够及时;对全市农业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脱贫带头人培养等工作措施不多落实不够。

  (二)工作措施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农业扶贫政策措施创新不够,操作性不强,较难落实;精准扶贫到村到户措施缺乏针对性,力度不够;用农业的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不够;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和模式可总结推广的少;有的扶贫项目进度推进缓慢,未能全面完成扶贫改革试验课题并出成果;对扶贫数据系统建设中数据录入、标注、修改,不够准确、及时。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农业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深入具体;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举措不够,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不够明显;督查从严不够,缺乏较真碰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存在着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够精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市农业局(扶贫办)将采取综合业务培训或专项业务培训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分管扶贫领导、扶贫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由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扶贫干部开展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交流精准扶贫经验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努力培育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指导驻村帮扶。加强对第五轮各级选派驻我市贫困村整村推进帮扶工作的指导服务。指导驻村干部认真研究制定贫困村三年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帮扶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致富。为驻村干部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三)改进指导方式。各科室所站和农业局(扶贫办)要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指导方式,要组织农村技术人员深入乡村、联系指导到户到人,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除每年必需的年中年终督查、考核外,尽量减少乡镇(街道)、村的工作负担。

  (四)管好项目资金。加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使用效能;整合好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用于扶贫开发。根据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工作需要,指导好乡镇(街道)填报扶贫项目,建好我市脱贫攻坚项目库,重点做好项目论证和储备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对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做好项目资金信息录入工作,自觉接受各级对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

  (五)用好数据平台。对全市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识别质量。用好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发数据平台,提高使用效能。加强市直部门单位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为指导全市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六)做好考核督查。对全市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脱贫攻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成效情况开展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核查,销号整改,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2018年度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内容之一,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建议追责,并与考核结果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2018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作风建设关乎脱贫攻坚成败。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促进农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粘忠毅局长任组长,吴瑞源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治理工作由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有关科室、所站和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贯彻从严要求。要把农业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要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要积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

  永安市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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