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017 文号永扶组办〔2019〕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3-01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017
文号 永扶组办〔2019〕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3-01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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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医疗负担,提高其医疗报销比例,防止和减少贫困群众因病返贫,继续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户办理2019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自行与原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

  二、资金拼盘

  保费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先行支付,市级按保费的30%进行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3月1日至20日为投保阶段:各乡镇、街道与原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接,提供参保人员名单,支付保险费。

  (二)3月30日以后为保险阶段:完成承保事项、拨付补助资金、开展理赔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运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精准对接数据,切实将这项惠民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为贫困户构筑一道有效的安全屏障,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要注重规范参保群众的理赔行为,防止保险公司额外设置理赔门槛,维护参保群众和保险公司合法权益。

  2.组织动员,宣传到户。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动员和宣传,组织贫困户挂包干部、包村干部进行培训,通过挂包干部、包村干部走村入户广泛宣传,确保参保群众了解保障范围、熟悉理赔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明白参保。

  3.加强领导,完善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干部负责保险对接事宜,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监督和反馈出险和理赔进展,有关情况要及时反馈至市扶贫办和保险机构。

  附件:永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考方案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医疗负担,提高其医疗报销比例,防止和减少贫困群众因病返贫,继续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户办理2019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自行与原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

  二、资金拼盘

  保费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先行支付,市级按保费的30%进行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3月1日至20日为投保阶段:各乡镇、街道与原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接,提供参保人员名单,支付保险费。

  (二)3月30日以后为保险阶段:完成承保事项、拨付补助资金、开展理赔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运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精准对接数据,切实将这项惠民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为贫困户构筑一道有效的安全屏障,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要注重规范参保群众的理赔行为,防止保险公司额外设置理赔门槛,维护参保群众和保险公司合法权益。

  2.组织动员,宣传到户。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动员和宣传,组织贫困户挂包干部、包村干部进行培训,通过挂包干部、包村干部走村入户广泛宣传,确保参保群众了解保障范围、熟悉理赔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明白参保。

  3.加强领导,完善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干部负责保险对接事宜,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监督和反馈出险和理赔进展,有关情况要及时反馈至市扶贫办和保险机构。

  附件:永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考方案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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