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097 文号永扶组办〔2019〕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19-00097
文号 永扶组办〔2019〕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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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11月8日-11月15日

  二、人员安排

  第一组:负责督导小陶镇、洪田镇、罗坊乡、贡川镇、上坪乡、西洋镇、燕东街道、燕北街道、民政局

  组长:吴瑞源(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朱昌极、王俊超、汪方尾(市住建局)

  第二组:负责督导曹远镇、大湖镇、安砂镇、青水乡、槐南镇、燕西街道、燕南街道、卫健局

  组长:蔡立化(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童盛欣、任俊

  三、督导内容

  (一)2019年底贫困村退出工作。按贫困村退出指标要求,重点了解安砂镇、小陶镇、大湖镇、贡川镇、罗坊乡、槐南镇等乡镇2019年度摘帽退出贫困村的村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情况及相关程序等佐证材料的情况。

  (二)推进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工作。按《永安市推进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试行)》(永扶组办〔2019〕26号),重点了解4个街道城市困难家庭帮扶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提高贫困户产业保险覆盖面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3号),重点了解产业扶贫保险进展情况。

  (四)“两不愁三保障”核查工作。根据《三明市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明扶组〔2019〕7号),重点了解乡镇(街道)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和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负责。督导以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为目的。督导工作不开会,不需要准备汇报材料,乡镇(街道)扶贫办协助现场了解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内业资料时予以配合。

  二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轻车从简,不搞公务宴请,不搞超标准接待,做到阳光督导、廉洁督导,树立良好形象。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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