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02 文号永政农〔2020〕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1-1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02
文号 永政农〔2020〕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1-1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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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87号),经研究,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

  1.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发展资产性收益、特色农业产业、家门口扶贫就业等村财增收项目,打造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对贫困户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点。

  2.资金投入项目的所有收益由承担项目村统一支配,一部分作为村财收入,另一部分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分红,或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解决实际困难。分配比例由乡(镇)村两级自行研究确定。

  二、严格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

  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及《三明市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财农〔2015〕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抓好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万元)

项目内容

大湖镇

冲四村

(建档立卡贫困村)

永安和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肉鸡养殖项目

50

扩建厂房,增加肉鸡养殖5万羽,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村村财收入及带动贫困户增收

罗坊乡

掩桑村

(三明市贫困空壳村)

罗坊乡掩桑水电站技改项目

50

入股罗坊乡掩桑水电站,用于设备更新、水坝水毁维修、水库淤清等技改项目,提升电站经济效益,增加贫困空壳村村财收入及带动贫困户增收

安砂镇

水南村

(建档立卡贫困村)

安砂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50

入股安砂镇自来水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收取水费,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村村财收入及带动贫困户增收

槐南镇

高坪村

(建档立卡贫困村)

购置店面资产项目

50

购置槐南镇西华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内70平方米店面,租金收益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村村财收入及带动贫困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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