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18 文号永扶组办〔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4-29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贫困监测对象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18
文号 永扶组办〔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4-29
标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贫困监测对象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贫困监测对象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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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扶组〔2020〕4号)精神,从4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通“一键报贫”贫困农户在线申报系统和扶贫服务热线电话,全面受理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申报贫困监测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控重点

  受理农户自愿申报、定期排查核实监测对象,是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是防止农户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落实精准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筹力量、扎实推进,确保实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的脱贫攻坚目标;把好监测重点和范围,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认定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收入略高于现行扶贫标准的边缘户;监测范围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现行贫困线标准4000元低于我市现行城乡低保6960元的农村家庭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村家庭户;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二、明确程序、强化帮扶

  监测对象申请方式上农户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向永安市设立扶贫服务热线0598-3851238、“一键报贫”手机信息平台自行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接听记录和受理农户申请,一旦受理农户申请,由接听人员通知农户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办安排乡村干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走访核实排查,由乡镇(街道)提出初审名单汇总到市农业农村局;由市扶贫办协调市直扶贫领域相关部门按监测对象条件筛查提出初步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确认为本市监测对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农户被确定为监测对象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分户建档、单独造册,由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管理,报省、市扶贫办备案,同时按各级确定的帮扶措施进行落实,开展重点帮扶。

  三、加强宣传、做好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将我市《关于受理农户申报监测对象的通告》内容通过微信群转发、乡村宣传专栏等方式将扶贫服务热线电话0598-3851238和“一键报贫”手机信息平台向社会通告;要组织发动贫困户挂钩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广为告知,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自愿申报。同时保持高度敏锐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并向市扶贫办报告,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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