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03111-3000-2018-00014 | 文号 | 永财资管[2018]57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09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11-3000-2018-00014 | ||
文号 | 永财资管[2018]5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5-09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明确内部负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通知)的报告编报工作,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和填报方法正确。
二、报送时间。市直有关部门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资产运营中心报送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
三、报送方式。市直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福建省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报表填报(政务内网的使用网址http://10.6.16.211:7001)。
编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650980227。
永安市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