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5-1700-2018-00017 文号永曹政〔2018〕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8-01
标题 曹远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905-1700-2018-00017
文号 永曹政〔2018〕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8-01
标题 曹远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有效性 有效

曹远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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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水平,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三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永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划定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水尾村与大湖镇交界山场、镇政府后山、坑边变电站与清水池、霞鹤交界山场、汶州化纤厂与鸭姆潭电站、高速公路连到樟林炸药库山场、汶州化纤厂往霞鹤河边山场、汶四河对岸连到张坊、下墩山场、清水池到霞鹤隧道山场等区域是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森林防火重点时段。每年9月至次年5月为我镇高森林火险期,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时段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三)抓住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村级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灾的扑救、护林员的管理等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抓实抓细,确保措施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精神病人、中小学生、祭祀人员、旅游人员及林区野外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重点监管的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我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刘国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林福宝(副主任科员)

  副指挥长:陈学群(人大主席)

  朱昌永(党委副书记)

  姜利林(党委副书记)

  叶其清(纪委书记)

  华明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名茂(镇党委组织委员)

  杨亮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钟清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美娇(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郑兴贵(主任科员)

  成   员:刘  炯(坑边派出所所长)

  李茂新(林业派出所所长)

  刘昌社(林业站站长)

  芦建锋(坑边森林巡防中队中队长)

  吴  炜(党政办副主任)

  黄兴敏(综治办副主任)

  范美灯(财政所所长)

  余养谊(卫生院院长)

  游城尧(供电所所长)

  行政辖区22个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昌社同志兼任。成员由管友旺、姜丕华、赖德富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居)、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值班电话0598-3570141,镇政府值班电话:0598-3570126,镇林业派出所电话:0598-3570047。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若干责任组,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前线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前线指挥组由镇长刘国华负责,由常务副指挥长、林业站、镇森林巡防中队负责人等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火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治安保卫组由姜利林负责,由坑边派出所、林业派出所、镇综治办和各村综治协管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森林扑火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陈学群、叶其清、罗美娇负责,成员主要由镇党政办人员组成。

  现场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所在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现场扑救组由常务副指挥长林福宝负责,下设三个扑救小组:

  扑救一组:组长朱昌永,副组长唐名茂,成员包括镇经济服务中心、镇民政办等部门男干部组成。

  扑救二组:组长华明伟,副组长杨亮庭,成员包括镇农业服务中心、公路站、水利站、环保站等部门男干部组成。

  扑救三组:组长钟清林,副组长郑兴贵,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文化站、村建站及其他镇属部门男干部组成。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扑救队员和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医疗救助组由罗美娇负责,成员由镇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组成。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森林防火氛围。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深入农户、林区和高火险地段,针对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各种防火知识;设定固定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防火通告,做到防火宣传全覆盖;二是建立宣传的长效机制。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火灾的社会危害性和个人的利益得失,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舆论和警示氛围。镇森林巡防中队要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合理调配巡防队员,重点做好坑边片4个村、东风片4个村、汶州片5个村的森林巡防工作。在森林防火高危时期,以上三个片的包村干部要下村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控,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一要搞好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二要做好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可燃物清理工作,重点排查高火险部位的森林防火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清理林缘和林区道路两侧的可燃物,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三要开展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镇林业派出所、林业站、安监站要联合开展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用火行为。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三)加强队伍建设,做好预防和扑救工作。一是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镇里入驻一支18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及一支30人的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一旦发生火情,按照“熟悉、就近”原则,分别由芦建锋中队长和李日侣队长统一调度指挥;防火重点村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群众扑火预备队。发生火情时,严禁组织没有扑火经验的人员和老弱病残、妇女上山扑火;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夜间组织非专业人员上山扑火;二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实行考核聘任制度,确保护林员真正的履行管护职责;三是加强巡查队伍建设。镇里成立了由常务副指挥长林福宝任组长,林业派出所、林业站、安监站、环保站人员参加的巡查队伍,及时发现并严查各种违规、违法用火行为。

  (四)强化应急处置,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一是镇里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三是把每年9月至次年5月划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野外违法用火;四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镇里要建立25平方米以上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二号工具50把,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4台,灭火水枪10支等物资。同时做好防火车辆、机具检修和防火道路的维护工作。

  (五)严格执行值班巡逻、调度制度。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必须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发现火情,逐级上报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织人员处置火情,对于因迟报、瞒报、漏报而造成损失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扑救程序

  (一)扑救力量的组织应遵循统一指挥、专群结合、就近调动的原则,扑火队伍按梯次做好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村(场)、镇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第二梯队为当地村民、机关干部组成的群众森林消防队;第三梯队为市森林消防大队及邻近乡镇(街道)、村森林消防队;第四梯队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支援的森警部队及其他应急森林消防队。

  (二)当护林员或群众发现林火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119”,详细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同时向村委会报告,并留下联系电话。镇政府或林业站接到市防火办电话后,应立即核实火情。

  (三)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村主干应立即组织村级群众扑火队携带扑火工具第一时间赶往火场扑救。同时向镇政府或林业站报告。

  (四)镇政府或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市防火办报告。报告内容:火情发生地点、火场基本情况与态势、周边水源状况、扑救行走路线等。发生森林火灾后,林业站要立即通知森林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调查,调查火灾发生起因,追查火灾肇事者。

  (五)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组织镇半专业扑火队、森林消防中队、政府机关应急扑火队、福溪采育场扑火队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扑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干部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当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根据火情动态,由镇政府决定启动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六)按照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召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商,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镇半专业扑火队伍、机关应急扑火队和毗邻村扑火队携带扑火工具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七)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一个小时内,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及时设置火场道路指示牌、安排带路人,确保道路通畅,做好火场周边受灾群众疏散和救助工作。

  (八)扑火队伍集结后,统一安排分组分工。由前线指挥组组长指定各扑火队长,可由镇武装部长、消防中队长、林业站站长担任。扑火队长应向前线指挥组报告人数、携带扑火工具、联络号码等情况,授领扑火任务,进行扑火人员分工,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九)扑火队长应执行前线指挥组组长命令,带领扑火队员实施火场扑救。前线指挥组、扑火队长、扑火队员之间应保持通讯通畅,确保各项指令及时、准确下达。前线指挥组应随时掌握扑救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十)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前线指挥组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包村干部负责,组织火灾发生的村和半专业扑火队员留足力量继续观察,防止死灰复燃。

  六、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 “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前线指挥组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前线指挥组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处置情况总结,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市森林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参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森林火灾扑救补助的通知》(闽财农[2014]17号)文件执行,可以由镇政府先行支付。

  (四)奖惩办法: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市森林公安分局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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