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20-3000-2019-00002 文号永林〔2019〕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1-15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20-3000-2019-00002
文号 永林〔2019〕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1-15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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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林业站及有关单位:

  2019年2月2日是第23届世界湿地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对《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宣传力度,普及湿地保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积极性,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林文〔2019〕3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以“湿地与气候变化”为主题的第23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殷切嘱托,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永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监督的湿地管理职责,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和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海洋公园等,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建立湿地宣传长效机制,周密安排宣传活动,做到形式新、效果好。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一要利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通过国家验收为契机,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省、三明市林业局,在永安开展以“湿地与气候变化”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二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社交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宣传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介绍湿地在生态、生产、碳汇、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效益和功能,保护湿地对人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湿地保护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福建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湿地保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三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传单,制作宣传专栏,举办湿地日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比赛,组织湿地观鸟活动,主办以世界湿地日为主题的摄影或写作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普及保护湿地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弘扬湿地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四要继续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入机关、入校园、入社区,特别是向各级党政领导开展宣传,介绍我省湿地保护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各地湿地保护现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今后工作重点与方向,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和随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湿地资源的安全,同时通过以案说法,震慑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分子。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野动站。 

 

    附件:第23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标语 

                                  

 

永安市林业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标语 

  

    一、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二、热烈庆祝《永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二周年! 

  三、城镇湿地,使城镇更宜居! 

  四、关注湿地,关注人类健康! 

  五、保护湿地,爱护水鸟! 

  六、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水资源! 

  七、保护湿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八、保护湿地,建设美丽福建! 

  九、加强湿地保护,增进人类福祉! 

  十、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 

  十一、湿地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生态环境! 

  十二、纪念2.2世界湿地日! 

  十三、以行动支持修复退化的城镇湿地! 

  十四、健康的湿地有助于应对极端天气,让我们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作出承诺! 

  十五、弘扬湿地文化,建设生态文明! 

  十六、湿地旅游,一种美妙的体验!  

各林业站及有关单位:

  2019年2月2日是第23届世界湿地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对《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宣传力度,普及湿地保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积极性,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林文〔2019〕3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以“湿地与气候变化”为主题的第23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殷切嘱托,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永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监督的湿地管理职责,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和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海洋公园等,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建立湿地宣传长效机制,周密安排宣传活动,做到形式新、效果好。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一要利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通过国家验收为契机,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省、三明市林业局,在永安开展以“湿地与气候变化”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二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社交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宣传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介绍湿地在生态、生产、碳汇、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效益和功能,保护湿地对人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湿地保护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福建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湿地保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三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传单,制作宣传专栏,举办湿地日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比赛,组织湿地观鸟活动,主办以世界湿地日为主题的摄影或写作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普及保护湿地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弘扬湿地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四要继续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入机关、入校园、入社区,特别是向各级党政领导开展宣传,介绍我省湿地保护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各地湿地保护现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今后工作重点与方向,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和随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湿地资源的安全,同时通过以案说法,震慑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分子。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野动站。 

 

    附件:第23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标语 

                                  

 

永安市林业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第二十三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标语 

  

    一、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二、热烈庆祝《永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二周年! 

  三、城镇湿地,使城镇更宜居! 

  四、关注湿地,关注人类健康! 

  五、保护湿地,爱护水鸟! 

  六、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水资源! 

  七、保护湿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八、保护湿地,建设美丽福建! 

  九、加强湿地保护,增进人类福祉! 

  十、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 

  十一、湿地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生态环境! 

  十二、纪念2.2世界湿地日! 

  十三、以行动支持修复退化的城镇湿地! 

  十四、健康的湿地有助于应对极端天气,让我们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作出承诺! 

  十五、弘扬湿地文化,建设生态文明! 

  十六、湿地旅游,一种美妙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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