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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5-3000-2020-00004 | 文号 | 永曹政〔2020〕12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3-09 |
标题 |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用电优惠政策执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905-3000-2020-00004 | ||
文号 | 永曹政〔2020〕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3-09 | ||
标题 |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用电优惠政策执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委、企事业、曹远镇供电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国网永安市供电公司自疫情发生以来,主动推行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等战疫情助“六稳”八项措施,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
近期,我镇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企业和居民对最新的用电优惠政策、办电业务还不够了解,未能及时申请并享受扶持政策,部分企业,个人客户仍选择出门到营业厅现场办理用电业务的传统模式,不仅降低了业务办理效率,且不利于我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因此,请各村委组织村(居)民配合供电公司做好用电政策的宣传推广,指导辖区企业、村民通过“网上国网”APP平台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最新电力优惠政第,不出门、少出门,通过APP线上完成各项用电业务申请、办理,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做好我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复工复产电力指数,企业可通过查询日用电量,实现复工复产电力指数的自我管控,同时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国网可免费领取一份价值10万元疫情保险。
附件:“网上国网”APP二维码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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