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7-3000-2020-00024 文号永公政〔2020〕2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3-12
标题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刘海辉等同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07-3000-2020-00024
文号 永公政〔2020〕2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3-12
标题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刘海辉等同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刘海辉等同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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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18〕117号)规定,经永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局党委研究:

  刘海辉、周在永、胡祖义三位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员四级高级警长职务。

  钟辉云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员一级警员职务。

  连锦明同志免去永安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员四级高级警长职务,退休。

  永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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