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5-3000-2021-00049 文号永建〔2021〕7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7-22
标题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15-3000-2021-00049
文号 永建〔2021〕7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7-22
标题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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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办理结果:A

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有条件的乡(镇)村天然气利用的建议”(议案)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成立“燃气下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问题 

  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向市政府请示,建议成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燃气下乡”协调机构,落实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各有关乡镇,明确工作职责,处理好燃气下乡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二、天然气乡村储气罐站建设用地问题 

  建设用地问题应由燃气企业先行与有条件的各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并签订协议。之后在下一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储气站建设用地。然后按规定手续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即可。燃气管道如涉及跨越乡镇路网需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点在行政服务中心,我局也将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准备相关资料。此外在建设用地选址方面应尽量避开耕地,建设用地涉及到占用耕地部分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原则上不予以审批。 

  在燃气企业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各方主体,加快工作推进。 

    

  领导署名:洪义龙 

  联 系 人:邓  薇 

  联系电话:0598-3833741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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