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5-3000-2021-00055 文号永建〔2021〕1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9-18
标题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15-3000-2021-00055
文号 永建〔2021〕1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9-18
标题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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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属建筑企业、各在建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根据9月14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加强住建领域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要研究安全工作,要带队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有关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留档备查。建机一体化企业要对所有在用起重设备开展全覆盖检查,组织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强化疫情防控。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21〕6号)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加强疫情常态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设置专人对出入人员落实体温查验、健康码核查、佩戴口罩等。严格排查人员行程轨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人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对集中居住工人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外出流动。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版)》第二十四条规定予以施工单位扣分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和工地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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