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4〕4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08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永城管〔2024〕41号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5-09 10:38

朱敏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蓝庭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我单位主要负责城区的市政道路管养,目前共计管护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及其他城市道路83条。蓝庭路属开发商小区配套建设道路,目前暂未移交给我单位进行管护。待该路段移交至我单位进行管护后,我单位将按照市政道路养护标准对相应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同时我单位也将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在完成我单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力所能及的为社区在道路管理上提供帮助。 

  公安局交警部门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资源调查,对该路段开展全面的梳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完善该路段交通监管。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罗  伟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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