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4-0101-2021-00019 文号永教办〔2021〕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9-07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燕翔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奖励2021届初三毕业班优秀教师班级组的决定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4-0101-2021-00019
文号 永教办〔2021〕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9-07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燕翔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奖励2021届初三毕业班优秀教师班级组的决定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燕翔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奖励2021届初三毕业班优秀教师班级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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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直各中学、乡镇初中,市教师进修学校: 

  为落实《三明市初中壮腰工程实施意见》(明教中〔2017〕28号)和省、三明市有关初中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初中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发展均衡、质量一流、家长满意的目标,现对2021届中考在三明市排名前100名学生的教师班级组和农村初中学校学生在永安市排名前100名(九中宏志班须排名永安前50名、永安四中学生划入农村校统计)的教师班级组给予表彰奖励。每位学生所在教师班级组各奖励5000元,有多位学生进入排名的可以累加。三明排名和永安排名,若有重复,取一次奖励。 

  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及班级组: 

  1.三明市排名前100名的学校: 

  永安市第六中学初三(12)班、初三(7)班、初三(13)班、初三(3)班、初三(9)班 

  永安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初三(1)班、初三(10)班,初三(14)班 

  2.农村校在永安市排名前100名的学校: 

  永安市第二中学初三(4)班 

  永安市第四中学初三(1)班2位同学、初三(2)班、初三(4)班、初三(5)班 

  永安市第九中学初三(3)班2位同学、初三(2)班 

  永安市贡川中学初三(1)班、初三(2)班 

  永安市洪田中学初三(3)班2位同学、初三(1)班 

  永安市民族中学初三(2)班2位同学、初三(1)班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教师班级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合力推进我市初中“壮腰”工程和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永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燕翔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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