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18-00107 文号永交法〔2018〕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10-15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18 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18-00107
文号 永交法〔2018〕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10-15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18 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18 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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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科室、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市交通质监站: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8〕4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18〕1503号)要求,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现将《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提升全行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加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诚信宣传,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

  (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相关政策及案例;

  (四)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违法失信案例;

  (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相关政策;

  (六)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

  (七)政务诚信建设情况;

  (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创建成效、创新亮点等。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

  局属各单位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依托地方信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重点宣传交通运输信用政策标准、“双公示”信息、联合奖惩、诚信典型、失信案例、“信用交通市”创建成效等内容。

  (二)开展“信用交通在身边”活动

  市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质监站、农村公路养护站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车、船、路、港、站等公共场所,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和流程。

  (三)开展“交通青年诚信行”活动

  坚持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诚信意识、信用理念,在青年群体中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思想共识,着力引导青年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引导青年积极助力信用交通建设。有针对性地开设信用知识专题讲座、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创意比赛以及相关信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帮助行业青年学习社会信用建设政策文件和信用知识。各部门要将青年志愿者的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诚实守信青年进行正向激励。

  (四)开展“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

  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依法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记录,以及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

  市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质监站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

  各单位要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信用交通市”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相关活动,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

  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市交通质监站要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自领域“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及时掌握动态,展示特色亮点。

  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发掘新角度、突出新亮点,及时、准确、高效地向公众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强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向局审核审批科报送1篇工作动态,2018年11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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