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161 | 文号 | 永发综〔2020〕17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26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教1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161 | |||||||||||
文号 | 永发综〔2020〕17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4-26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教1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南教1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闽水院〔2020〕7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一幢5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0.25米,建筑面积为8111㎡的教学实训楼及室外附属工程配套建设,主要用于教室教学、实验实训室使用,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学术水平和办学能力及效益。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6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