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0-00200 文号永发综〔2020〕2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0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0-00200
文号 永发综〔2020〕21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07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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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报告建设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永安市罗坊乡。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福建三明永安半村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扩建2号主变一台,容量6.3MVA,扩建10千伏II段母线及10千伏线路间隔3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77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六、建设年限: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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