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212 | 文号 | 永发综〔20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科研孵化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212 | |||||||||||
文号 | 永发综〔20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科研孵化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三明吉永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洛溪环路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明吉投〔2020〕6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永安市埔岭汽车工业园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1幢9层科研综合楼,1幢3层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2幢9层职工公寓(仅供入园企业使用),2幢四层标准厂房,10幢5层科技孵化楼。用地面积129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6768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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