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0-00213 文号永发综〔20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9-02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汽车研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0-00213
文号 永发综〔20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9-02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汽车研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汽车研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9-0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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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明吉永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永安市埔岭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二期)汽车研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明吉20207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永安市埔岭汽车工业园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1幢16综合楼3幢3层汽车展销楼 3幢汽车产品(配件)展厅,24层汽车展贸中心,3幢2仓储物流库,6标准化厂房,1幢5层汽车产品试制中心,1幢5层检测中心1幢5层研发中心,1幢5层维护中心,8幢职工宿舍(仅供入园企业使用),1幢职工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77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8869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86906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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