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214 | 文号 | 永发综〔2020〕2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3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乡道国溪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0-00214 | |||||||||||
文号 | 永发综〔2020〕2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9-03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乡道国溪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你司《关于永安市乡道国溪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议书的请示》(永交建〔2020〕19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永安市。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全长约13.4公里,拟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起点位于洪田镇集镇,途径黄龙村,终点位于忠洛村。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47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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