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19-00028 文号永政办〔2019〕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5-3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19-00028
文号 永政办〔2019〕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5-3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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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安市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138号文件)、三明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8〕90号〕精神和永安市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适应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推进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老年教育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最后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老龄教育工作,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2018年全市人口33.08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59935人,占人口总数的18.12%,老年人对精神文化养老的需求更为迫切。 

  我市历来重视老年教育工作,自1989年创办老年大学以来,陆续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建立老年学校,形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我市的老年教育有长足的发展,2018年,全市共有老年大学(学校 )237所,学员10343人,占老年人口的17.3%,受教育的老年人老有所学、所为、所乐。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老年教育仍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健全,师资队伍紧缺,部门协调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不广,与老年人对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老年教育供给,重点提升市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优先发展基层老年学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发挥老年人的政治、经验等优势,引导他们融入社会,参与社会活动,为全民实现小康社会增添正能量,努力塑造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老年人群体。 

  遵循“保障权益,促进公平;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做优存量,扩大供给;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全社会要进一步关注和支持老年教育。要进一步改善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让老年人老有所学,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0年,依托电大、社区学院建立市老年开放大学,乡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率100%,村办老年学校或学习点办学率80%,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城区达2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 优先发展社区教育。老年人是社区教育的重点人群,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老年大学和城乡社区老年学校要增添基本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升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每个街道应抓好2—3所示范校建设,每个乡镇应抓好1—2所达标校建设,扩大“达标校”的比例。全市打造10个集学习指导、资源提供、团队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和优质学习团队。整合城乡有效的教育资源,开展老年人需求和喜爱的教育教学活动。 

  2. 提高办学能力。基层老年学校努力做到“十有”,即有办学领导机构、有管理人员、有办学经费、有办学场所、有教学设施、有课程和活动项目、有任课老师、有学员花名册、有开展远程教育、有办学成果(含学员作品、文化活动、老有所为、社会影响力等)。 

  3. 开发教学课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及老年人需要开设时事政治、养生保健、法制、科技、文艺、体育、远程教育收视等课程。按城乡老年人不同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对体现永安地方特色的抗战文化、红色文化、畲乡文化、笋竹文化、民俗文化、民风建设及民间绝活、技艺等列入特色课程开发传承。 

  4. 引导老年人融入社会。让老年人了解党和国家大事,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参与社区或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治安维稳,参加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社区老年学校都要建立一支志愿者队,坚持自愿和量力的原则,为关心下一代、关爱弱势群体、科学普及、保护环境和公益事业尽绵薄之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5. 拓展老年教育路径,探索养教结合的教育模式。继续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4(4门课程)+2(时政、保健讲座)+兴趣活动的模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丰富教学活动内容,提升精神文化养老的内涵。各乡镇、街道在有条件的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或三自三助颐老院等设立固定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或医养教一体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旅游、服饰、文化、饮食等产业联动。 

  6. 继续提升市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以老年学员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其思想素质;以教学为中心,创建精品课程,建立教学体验基地,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品牌文化活动,满足老年学员文化养老的愿望。继续组织老年志愿者队伍,引导师生融入社会,老有所为,服务社会,与时俱进。市老年大学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基层办学的发展。巩固和发展“全国示范老年大学”“省一级示范校”的创建成果,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努力提升办学水平,成为我市老年教育的中心。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宣传、教育、发改、财政、老干、民政、文化、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我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发展老年教育的职责,并落到实处。继续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绩效考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一名党委领导分管老年教育工作,指定专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基层老年教育管理工作。市退休干部协会、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发展老年教育工作。 

  2. 加强办学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老年教育的指导与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党政分管领导要担任老年学校校长,各社区、村老年协会会长继续兼任副校长,负责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兼任教务主任加强教学管理,促进养教学结合。要建立健全办学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办学主体和学习者的责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老年人特点,提供服务,严禁在老年教育过程中用虚假手段或不正当方式欺骗、误导老年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损害老年人权益。 

  3. 加强队伍建设。要招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及相关行业的优秀人才到老年大学(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到老年大学(学校)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要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和有专业特长的人才,到老年大学(学校)任教。公办老年大学的专职教师纳入单列管理。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积极支持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办学,安排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教师指导老年学校(学习中心)的教学管理和远程教育工作。 

  4. 加强经费保障。市、乡镇(街道)政府要继续把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继续预算拨付给基层办学经费,以奖代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机制。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5. 加强支持服务。整合利用城乡现有的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健身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把办社区学习中心、市民学校、文明学校等与办老年学校紧密结合,资源共用,活动共展,成果共享,形成合力,互相促进。发挥社区学院(电大)和职业院校的优势,为市老年大学、基层老年学校提供信息、网络技术指导和培训。借助党建、学习强国及福建老年教育新媒体电视平台等网络平台,开发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加强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建设,培训好收视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 

  6. 营造发展氛围。要结合我市纪念老年教育发展30周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发展老年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宣传发展老年教育的意义和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推进办学水平的提升。健全激励机制,坚持评选和表扬先进办学集体和个人,继续开展创建示范校、达标校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进我市老年教育上新台阶,为永安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安市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关于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138号文件)、三明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8〕90号〕精神和永安市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适应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推进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老年教育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最后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老龄教育工作,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2018年全市人口33.08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59935人,占人口总数的18.12%,老年人对精神文化养老的需求更为迫切。 

  我市历来重视老年教育工作,自1989年创办老年大学以来,陆续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建立老年学校,形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我市的老年教育有长足的发展,2018年,全市共有老年大学(学校 )237所,学员10343人,占老年人口的17.3%,受教育的老年人老有所学、所为、所乐。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老年教育仍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健全,师资队伍紧缺,部门协调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不广,与老年人对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老年教育供给,重点提升市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优先发展基层老年学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发挥老年人的政治、经验等优势,引导他们融入社会,参与社会活动,为全民实现小康社会增添正能量,努力塑造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老年人群体。 

  遵循“保障权益,促进公平;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做优存量,扩大供给;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全社会要进一步关注和支持老年教育。要进一步改善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让老年人老有所学,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0年,依托电大、社区学院建立市老年开放大学,乡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率100%,村办老年学校或学习点办学率80%,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城区达2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 优先发展社区教育。老年人是社区教育的重点人群,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老年大学和城乡社区老年学校要增添基本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升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每个街道应抓好2—3所示范校建设,每个乡镇应抓好1—2所达标校建设,扩大“达标校”的比例。全市打造10个集学习指导、资源提供、团队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和优质学习团队。整合城乡有效的教育资源,开展老年人需求和喜爱的教育教学活动。 

  2. 提高办学能力。基层老年学校努力做到“十有”,即有办学领导机构、有管理人员、有办学经费、有办学场所、有教学设施、有课程和活动项目、有任课老师、有学员花名册、有开展远程教育、有办学成果(含学员作品、文化活动、老有所为、社会影响力等)。 

  3. 开发教学课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及老年人需要开设时事政治、养生保健、法制、科技、文艺、体育、远程教育收视等课程。按城乡老年人不同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对体现永安地方特色的抗战文化、红色文化、畲乡文化、笋竹文化、民俗文化、民风建设及民间绝活、技艺等列入特色课程开发传承。 

  4. 引导老年人融入社会。让老年人了解党和国家大事,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参与社区或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治安维稳,参加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社区老年学校都要建立一支志愿者队,坚持自愿和量力的原则,为关心下一代、关爱弱势群体、科学普及、保护环境和公益事业尽绵薄之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5. 拓展老年教育路径,探索养教结合的教育模式。继续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4(4门课程)+2(时政、保健讲座)+兴趣活动的模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丰富教学活动内容,提升精神文化养老的内涵。各乡镇、街道在有条件的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或三自三助颐老院等设立固定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或医养教一体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旅游、服饰、文化、饮食等产业联动。 

  6. 继续提升市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以老年学员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其思想素质;以教学为中心,创建精品课程,建立教学体验基地,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品牌文化活动,满足老年学员文化养老的愿望。继续组织老年志愿者队伍,引导师生融入社会,老有所为,服务社会,与时俱进。市老年大学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基层办学的发展。巩固和发展“全国示范老年大学”“省一级示范校”的创建成果,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努力提升办学水平,成为我市老年教育的中心。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宣传、教育、发改、财政、老干、民政、文化、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我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发展老年教育的职责,并落到实处。继续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绩效考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一名党委领导分管老年教育工作,指定专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基层老年教育管理工作。市退休干部协会、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发展老年教育工作。 

  2. 加强办学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老年教育的指导与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党政分管领导要担任老年学校校长,各社区、村老年协会会长继续兼任副校长,负责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兼任教务主任加强教学管理,促进养教学结合。要建立健全办学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办学主体和学习者的责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老年人特点,提供服务,严禁在老年教育过程中用虚假手段或不正当方式欺骗、误导老年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损害老年人权益。 

  3. 加强队伍建设。要招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及相关行业的优秀人才到老年大学(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到老年大学(学校)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要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和有专业特长的人才,到老年大学(学校)任教。公办老年大学的专职教师纳入单列管理。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积极支持老年学校(学习中心)办学,安排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教师指导老年学校(学习中心)的教学管理和远程教育工作。 

  4. 加强经费保障。市、乡镇(街道)政府要继续把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继续预算拨付给基层办学经费,以奖代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机制。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5. 加强支持服务。整合利用城乡现有的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健身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把办社区学习中心、市民学校、文明学校等与办老年学校紧密结合,资源共用,活动共展,成果共享,形成合力,互相促进。发挥社区学院(电大)和职业院校的优势,为市老年大学、基层老年学校提供信息、网络技术指导和培训。借助党建、学习强国及福建老年教育新媒体电视平台等网络平台,开发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加强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建设,培训好收视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 

  6. 营造发展氛围。要结合我市纪念老年教育发展30周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发展老年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宣传发展老年教育的意义和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推进办学水平的提升。健全激励机制,坚持评选和表扬先进办学集体和个人,继续开展创建示范校、达标校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进我市老年教育上新台阶,为永安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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