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20-00002 文号永政办〔2020〕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1-1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20-00002
文号 永政办〔2020〕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1-1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11:41
| | |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医改向公共卫生机构拓展,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在健康管护组织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医防融合,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福建省疾控中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医疗卫生工作理念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充分体现疾控中心在健康永安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维护疾控队伍稳定,调动疾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疾控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推进疾控事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增加编制与岗位人员,保障现有职能的履职能力;提高绩效工资增量,激发与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疾控机构融入医疗机构协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明确疾控机构功能定位,突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职能,强化和落实医院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发挥社会支持协同作用,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坚持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疾控机构公益一类属性,落实财政全额保障政策,足额安排相关经费,同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三)坚持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创新疾控机构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机制,激发人员活力,增强工作动力。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基本保障

  1.落实人员编制。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精神,逐步增加疾控中心人员编制。预防医学专业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做为紧缺专业免笔试,如报名人数明显不足,也可采取由市人社局核定,市疾控中心自主招聘方式进行。

  2.完善职称评定。提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由现行2:4:4调整为2.5:4:3.5。

  (二)优化服务职能

  1.建立医防融合机制。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和掌握的信息资源,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总医院设立“医防融合办公室”,由总医院院长担任主任,总医院分管副院长和市疾控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对总医院、各基层分院和疾控中心相关公共卫生人员、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安排,着力推进队伍、业务、资源、评价、分配等“五个融合”。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围绕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科学设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疾病干预项目,通过明确责任清单、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落实防治结合,为公众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疾病防治服务,有效降低相关疾病发病率、致残率,减轻医疗负担。医防融合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责规定的相关技术指导、评价、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有关经费可按工作数量和质量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列支,具体办法由卫健局与财政局制订。

  探索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支撑的医防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利用率和各类疾病监测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能力。总医院负责开发开放总医院内信息系统和相关端口,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发开放疾控中心的信息系统和端口。

  2.拓展对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在确保履行主要职责的前提下,允许提供社会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横向合作等形式,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开展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根据疾控机构的特点、能力,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可采取签订协议、按项目付费等形式获得服务性收入。

  (三)改革薪酬制度

  允许市疾控中心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平均工资接近或达到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

  1.扩大绩效工资总量

  (1)每年争取的健康促进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防融合工作,经考核确认后,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可用于增加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总量。

  (2)鼓励和支持市疾控中心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允许提取60%用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4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

  (3)疾控机构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享受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相关待遇,服务收入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办法由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协商制订。

  (4)鼓励与推广二类疫苗接种预防相应疾病,允许将二类疫苗收入扣除成本后将结余经费用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2.规范薪酬考核分配。疾控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总额需经市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审批后发放。

  (1)市医改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市疾控中心开展全面绩效考核,制定考核评价体系,从社会效益、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医防融合、疾病预防控制成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工作等开展情况。考核办法:70分为合格线,高于70分的按照实际考核分/100分×当年度的医防融合经费得出的部分作为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增量,考核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追加绩效工资。同时考核结果与市疾控中心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经考核合格后,市疾控中心主任绩效工资增量可领取在编职工平均绩效工资增量的2-3倍,测算公式:主任追加绩效总额=追加绩效工资总额÷(总人数+1)×[2+(考核得分-70)×0.03]。

  (2)市疾控中心要按照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公益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健全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内部分配应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切实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单位内部考核分配方案经本单位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3)原则上实行最高工资收入限额,个人薪酬标准不得高于二级公立医院同职称目标年薪标准。

  (4)市疾控中心应在核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发放薪酬,不得突破核定的薪酬总量,薪酬总量有结余的允许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超过薪酬总量违规分配的,除从下一年度扣除外,追究疾控中心主任相应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市疾控中心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作为,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卫健部门要牵头制订对疾控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监管,完善对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工资增长水平确定机制。人社部门要强化疾控机构人力资源保障,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疾病预防控制必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要足额预算安排,并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物价部门要对疾控机构提供的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合理定价。疾控机构要保证充分履行各项法定公益服务职能,工作人员承担对外技术服务不得影响其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量,将内部绩效管理激励落到实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机构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市疾控中心改革工作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增强改革信心,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本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医改向公共卫生机构拓展,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在健康管护组织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医防融合,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福建省疾控中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医疗卫生工作理念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充分体现疾控中心在健康永安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维护疾控队伍稳定,调动疾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疾控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推进疾控事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增加编制与岗位人员,保障现有职能的履职能力;提高绩效工资增量,激发与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疾控机构融入医疗机构协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明确疾控机构功能定位,突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职能,强化和落实医院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发挥社会支持协同作用,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坚持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疾控机构公益一类属性,落实财政全额保障政策,足额安排相关经费,同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三)坚持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创新疾控机构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机制,激发人员活力,增强工作动力。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基本保障

  1.落实人员编制。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精神,逐步增加疾控中心人员编制。预防医学专业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做为紧缺专业免笔试,如报名人数明显不足,也可采取由市人社局核定,市疾控中心自主招聘方式进行。

  2.完善职称评定。提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由现行2:4:4调整为2.5:4:3.5。

  (二)优化服务职能

  1.建立医防融合机制。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和掌握的信息资源,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总医院设立“医防融合办公室”,由总医院院长担任主任,总医院分管副院长和市疾控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对总医院、各基层分院和疾控中心相关公共卫生人员、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安排,着力推进队伍、业务、资源、评价、分配等“五个融合”。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围绕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科学设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疾病干预项目,通过明确责任清单、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落实防治结合,为公众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疾病防治服务,有效降低相关疾病发病率、致残率,减轻医疗负担。医防融合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责规定的相关技术指导、评价、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有关经费可按工作数量和质量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列支,具体办法由卫健局与财政局制订。

  探索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支撑的医防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利用率和各类疾病监测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能力。总医院负责开发开放总医院内信息系统和相关端口,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发开放疾控中心的信息系统和端口。

  2.拓展对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在确保履行主要职责的前提下,允许提供社会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横向合作等形式,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开展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根据疾控机构的特点、能力,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可采取签订协议、按项目付费等形式获得服务性收入。

  (三)改革薪酬制度

  允许市疾控中心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平均工资接近或达到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

  1.扩大绩效工资总量

  (1)每年争取的健康促进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防融合工作,经考核确认后,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可用于增加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总量。

  (2)鼓励和支持市疾控中心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允许提取60%用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4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

  (3)疾控机构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享受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相关待遇,服务收入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办法由市疾控中心与总医院协商制订。

  (4)鼓励与推广二类疫苗接种预防相应疾病,允许将二类疫苗收入扣除成本后将结余经费用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2.规范薪酬考核分配。疾控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总额需经市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审批后发放。

  (1)市医改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市疾控中心开展全面绩效考核,制定考核评价体系,从社会效益、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医防融合、疾病预防控制成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工作等开展情况。考核办法:70分为合格线,高于70分的按照实际考核分/100分×当年度的医防融合经费得出的部分作为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增量,考核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追加绩效工资。同时考核结果与市疾控中心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经考核合格后,市疾控中心主任绩效工资增量可领取在编职工平均绩效工资增量的2-3倍,测算公式:主任追加绩效总额=追加绩效工资总额÷(总人数+1)×[2+(考核得分-70)×0.03]。

  (2)市疾控中心要按照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公益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健全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内部分配应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切实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单位内部考核分配方案经本单位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3)原则上实行最高工资收入限额,个人薪酬标准不得高于二级公立医院同职称目标年薪标准。

  (4)市疾控中心应在核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发放薪酬,不得突破核定的薪酬总量,薪酬总量有结余的允许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超过薪酬总量违规分配的,除从下一年度扣除外,追究疾控中心主任相应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市疾控中心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作为,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卫健部门要牵头制订对疾控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监管,完善对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工资增长水平确定机制。人社部门要强化疾控机构人力资源保障,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疾病预防控制必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要足额预算安排,并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物价部门要对疾控机构提供的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合理定价。疾控机构要保证充分履行各项法定公益服务职能,工作人员承担对外技术服务不得影响其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量,将内部绩效管理激励落到实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机构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市疾控中心改革工作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增强改革信心,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本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