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0300-2020-00086 文号永政文〔2020〕7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0-14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0300-2020-00086
文号 永政文〔2020〕7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0-14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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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信〔2020〕47号)、三明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工信综〔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结合永安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核实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生产装备和工艺的3个落后产能项目,按照产业政策要求,落实淘汰措施,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关闭拆除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住建局、税务局、公安局、人行永安市支行、永安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信局。各成员单位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依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严格执法,通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程。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经核实列入我市2020年应淘汰落后产能如下:4座煅烧石灰土立窑、40门落后机砖轮窑生产线,分别位于曹远镇、小陶镇、贡川镇。曹远镇、小陶镇、贡川镇政府要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关闭拆除工作,要与辖区内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签订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明确淘汰时间、责任,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市领导小组将根据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强化职能,各负其责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各自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创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小陶镇、曹远镇、贡川镇政府履行属地责任,落实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主体责任。同时,有序实施,按规定期限完成关闭淘汰工作。

  (四)政策引导,激励淘汰

  市本级、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奖补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等组成。本年度所需奖补资金,按企业属地关系,市本级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按1:1分级比例承担。企业应将资金补贴优先用于安置职工,非法产能不在补贴范围。

  对于现有企业愿意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节能要求,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或转产发展其它非淘汰设备(产品)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予积极协调,在项目核准(备案)、证照变更、土地转用、出让以及项目服务上予以支持,对不改变原划拨用地性质,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的企业,可依法补办为出让用地。

  (五)妥善安置,维护稳定

  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安置职工中承担主体责任。市人社局应指导、督促企业在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前,认真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依法处理劳动关系,以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从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分流出来的失业人员,予与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接续、档案寄存、再就业服务;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享受再就业政策优惠,同时按企业属地原则,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明确落实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实现安全关闭、淘汰。人行永安市支行应指导各商业银行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各项债权、债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六)明确标准,加强考核

  1.淘汰验收标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或采取破坏性填埋窑体等措施使之无法恢复生产,同时提供生产设备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或影像资料进行存档。

  2.奖励标准。机砖企业按永政办〔2018〕13号文执行奖励机制,即每门1.5万元标准予以奖励;石灰土立窑按6万元/座标准执行奖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并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奖励。逾期未按要求拆除的企业,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强制拆除。被强制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3.支付标准。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由企业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关闭的时间,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共同做好现场实地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核查合格的市本级承担的奖励资金部分由市财政下达予企业所在地乡镇,由乡镇按本方案支付标准统一支付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予企业。超过拆除期限未能拆除主要生产设备的企业,不再给付奖励资金。

  完成拆除后,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证照进行相应变更或注销。

  4.加强考核。市政府将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各有关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须于2020年12月15日前书面将辖区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执行情况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和奖惩。

  三、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020年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一览表

 

  附件1

  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领导小组委托,具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市淘汰落后专项资金的建立与管理。协调供电部门对被依法取缔、关闭淘汰的企业采取停电措施。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停退出。会同发改部门,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提请市政府依法批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

  市发改局负责新建项目备案审批合规性审查,会同工信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的执行,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提请市政府依法批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指导淘汰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吊销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相关证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企业依法提请市政府批准予以关闭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生产许可证的证后监管,依法吊销、注销、变更营业执照。加强生产技术及产品质量监督,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经整改仍未达标,依法提请市政府批准依法关停退出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换发证审查,依法吊销、知晓、变更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永安市税务局负责依法吊销、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证,停止执行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永安市供电公司依法对取缔、吊销、注销证照的企业停止供电。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依法安置职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企业用地、矿产性质,依法整合土地、矿产资源,依法处置土地使用和采矿权,优化资源配置。

  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从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上,禁止重点工程、重要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产品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

  人行永安市支行负责指导有关金融部门,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照信贷政策,实施信贷退出机制。

  市公安局负责参与被依法取缔、关闭企业的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秩序。

  附件2

                    2020年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一览表

行业

企业业名称

企业地址

拟淘汰生产线

(设备)型号及数量

产能规模

产能

单位

淘汰

分类

补助标准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

石灰石土窑

永安市翔兴工贸有限公司

曹远镇大源村

石灰竖窑4个

年产4.4万吨石灰石

万吨

1

6万元/个

24

2

机砖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机砖厂

小陶镇八一村

16门轮窑机砖生产线1条

年产500万块标准砖

万块

1

1.5万元/门

24

3

机砖

永安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贡川镇攀龙村老鼠坡

24门轮窑机砖生产线1条

年产3000万块机砖

万块

1

1.5万元/门

36

合  计

             

84

  注:(一)上述淘汰落后产能在10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并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的,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10%予以奖励。

  (二)淘汰类型:1.现有目录界定的落后产能;2.经整改环保不达标的;3.经整改能耗不达标的;4.经整改质量不达标的;5.经整改安全不达标的;6.其他。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度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信〔2020〕47号)、三明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工信综〔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结合永安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核实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生产装备和工艺的3个落后产能项目,按照产业政策要求,落实淘汰措施,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关闭拆除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住建局、税务局、公安局、人行永安市支行、永安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信局。各成员单位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依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严格执法,通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程。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经核实列入我市2020年应淘汰落后产能如下:4座煅烧石灰土立窑、40门落后机砖轮窑生产线,分别位于曹远镇、小陶镇、贡川镇。曹远镇、小陶镇、贡川镇政府要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关闭拆除工作,要与辖区内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签订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明确淘汰时间、责任,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市领导小组将根据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强化职能,各负其责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各自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创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小陶镇、曹远镇、贡川镇政府履行属地责任,落实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主体责任。同时,有序实施,按规定期限完成关闭淘汰工作。

  (四)政策引导,激励淘汰

  市本级、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奖补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等组成。本年度所需奖补资金,按企业属地关系,市本级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按1:1分级比例承担。企业应将资金补贴优先用于安置职工,非法产能不在补贴范围。

  对于现有企业愿意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节能要求,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或转产发展其它非淘汰设备(产品)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予积极协调,在项目核准(备案)、证照变更、土地转用、出让以及项目服务上予以支持,对不改变原划拨用地性质,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的企业,可依法补办为出让用地。

  (五)妥善安置,维护稳定

  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安置职工中承担主体责任。市人社局应指导、督促企业在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前,认真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依法处理劳动关系,以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从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分流出来的失业人员,予与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接续、档案寄存、再就业服务;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享受再就业政策优惠,同时按企业属地原则,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明确落实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实现安全关闭、淘汰。人行永安市支行应指导各商业银行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各项债权、债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六)明确标准,加强考核

  1.淘汰验收标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或采取破坏性填埋窑体等措施使之无法恢复生产,同时提供生产设备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或影像资料进行存档。

  2.奖励标准。机砖企业按永政办〔2018〕13号文执行奖励机制,即每门1.5万元标准予以奖励;石灰土立窑按6万元/座标准执行奖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并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奖励。逾期未按要求拆除的企业,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强制拆除。被强制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3.支付标准。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由企业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关闭的时间,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共同做好现场实地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核查合格的市本级承担的奖励资金部分由市财政下达予企业所在地乡镇,由乡镇按本方案支付标准统一支付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予企业。超过拆除期限未能拆除主要生产设备的企业,不再给付奖励资金。

  完成拆除后,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证照进行相应变更或注销。

  4.加强考核。市政府将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各有关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须于2020年12月15日前书面将辖区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执行情况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和奖惩。

  三、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020年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一览表

 

  附件1

  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领导小组委托,具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市淘汰落后专项资金的建立与管理。协调供电部门对被依法取缔、关闭淘汰的企业采取停电措施。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停退出。会同发改部门,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提请市政府依法批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

  市发改局负责新建项目备案审批合规性审查,会同工信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的执行,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提请市政府依法批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指导淘汰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吊销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相关证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企业依法提请市政府批准予以关闭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生产许可证的证后监管,依法吊销、注销、变更营业执照。加强生产技术及产品质量监督,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经整改仍未达标,依法提请市政府批准依法关停退出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换发证审查,依法吊销、知晓、变更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永安市税务局负责依法吊销、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证,停止执行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永安市供电公司依法对取缔、吊销、注销证照的企业停止供电。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依法安置职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企业用地、矿产性质,依法整合土地、矿产资源,依法处置土地使用和采矿权,优化资源配置。

  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从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上,禁止重点工程、重要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产品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

  人行永安市支行负责指导有关金融部门,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照信贷政策,实施信贷退出机制。

  市公安局负责参与被依法取缔、关闭企业的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秩序。

  附件2

                    2020年永安市淘汰落后产能一览表

行业

企业业名称

企业地址

拟淘汰生产线

(设备)型号及数量

产能规模

产能

单位

淘汰

分类

补助标准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

石灰石土窑

永安市翔兴工贸有限公司

曹远镇大源村

石灰竖窑4个

年产4.4万吨石灰石

万吨

1

6万元/个

24

2

机砖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机砖厂

小陶镇八一村

16门轮窑机砖生产线1条

年产500万块标准砖

万块

1

1.5万元/门

24

3

机砖

永安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贡川镇攀龙村老鼠坡

24门轮窑机砖生产线1条

年产3000万块机砖

万块

1

1.5万元/门

36

合  计

             

84

  注:(一)上述淘汰落后产能在10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并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的,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10%予以奖励。

  (二)淘汰类型:1.现有目录界定的落后产能;2.经整改环保不达标的;3.经整改能耗不达标的;4.经整改质量不达标的;5.经整改安全不达标的;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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