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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18-00031 | 文号 | 永政文〔2018〕8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9-1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7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18-00031 | |||||||||||
文号 | 永政文〔2018〕8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9-1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7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2017年,我市品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实现了品牌工作目标,全市新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品牌战略的实施,充分调动企业培育、争创、打响品牌的积极性,激励职能部门更好地服务品牌,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创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及申报部门奖励金的通知》(永政文〔2016〕110号),决定对2017年度创牌企业和申报部门给予奖励,奖金总额52万元,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永安市槐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贞雪蔗”、永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永安笋干”、永安市洪田镇农产品产销协会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金每个15万元,计45万元)。
二、永安市洪田大科特早蜜农民专业合作社“柑桔”获无公害农产品(奖金0.5万元)。
三、申报获牌的2个部门共计奖励6.5万元。
1.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奖励6万。
2. 永安市农业局申报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1个,奖励0.5万元。
希望各获奖企业和申报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大力培育、争创、打响永安优势品牌,不断提高永安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为永安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我市品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实现了品牌工作目标,全市新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品牌战略的实施,充分调动企业培育、争创、打响品牌的积极性,激励职能部门更好地服务品牌,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创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及申报部门奖励金的通知》(永政文〔2016〕110号),决定对2017年度创牌企业和申报部门给予奖励,奖金总额52万元,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永安市槐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贞雪蔗”、永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永安笋干”、永安市洪田镇农产品产销协会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金每个15万元,计45万元)。
二、永安市洪田大科特早蜜农民专业合作社“柑桔”获无公害农产品(奖金0.5万元)。
三、申报获牌的2个部门共计奖励6.5万元。
1.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奖励6万。
2. 永安市农业局申报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1个,奖励0.5万元。
希望各获奖企业和申报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大力培育、争创、打响永安优势品牌,不断提高永安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为永安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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