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3000-2019-00036 文号永政办〔2019〕5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8-23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3000-2019-00036
文号 永政办〔2019〕5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8-23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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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驻永各部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予以命名。自命名之日起,凡涉及市区、乡镇街路巷、居民区等地名名称的均应使用本通知规定的名称。今后需更改地名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表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表

一、道路

道路名称

起止路段或位置范围

凯城路

永安桥头斑马线—中山路

 

二、居民住宅区

居民区名称

位置或范围

吉山新村

东至原205国道、南至东坡路2883号、

西至高速公路、北至吉山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驻永各部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予以命名。自命名之日起,凡涉及市区、乡镇街路巷、居民区等地名名称的均应使用本通知规定的名称。今后需更改地名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表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第二十二批地名命名表

一、道路

道路名称

起止路段或位置范围

凯城路

永安桥头斑马线—中山路

 

二、居民住宅区

居民区名称

位置或范围

吉山新村

东至原205国道、南至东坡路2883号、

西至高速公路、北至吉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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