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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039 | 文号 | 永政地〔2021〕2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5-08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用地等事项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039 | |||||||||||
文号 | 永政地〔2021〕2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5-08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用地等事项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用地等事项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52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原划拨给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0.5371公顷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无偿收回,收回后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用地等事项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52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原划拨给永安市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0.5371公顷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无偿收回,收回后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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