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日期:2019-01-23 15:28 来源:永安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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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在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实际,我局在渣土平台及运输管理方面治乱工作取得成效。

  一、2018年以来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发挥建筑渣土管控平台监控作用。为了加强对建筑材料和建筑工程垃圾的运输管理, 2017年由我局牵头起草了《永安市建筑渣土处置和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办法》,并由永安市人民政府发文(永政文〔2017〕152号),对渣土运输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2017年9月6日,市渣土办对所有在册的渣土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补充和改造,统一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将所有的运输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同时将渣土管控平台与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进行功能整合,对渣土车辆的运输行为进行动态跟踪,严控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

  渣土办成立以来,共审批具备运输资质的建筑渣土砂石运输企业8家,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均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实行运输全过程、全路段监控。目前,仍有6家企业164台车辆进入平台纳入管理,全面提升了建筑渣土的运营管控。

  (二)大力加强执法工作。2018年,我局制定出台《关于下发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城管〔2018〕137号),对违法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物料等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做出明确的量化处罚规定。我局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从根本上杜绝了说情、“走后门”、“放水”问题的发生,避免了涉嫌行业“保护伞”的问题。

  2018年以来,市渣土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厉查处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超载、渣土撒漏、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与7家运输沙石渣土车辆企业及混凝土搅拌车企业签订《永安市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动员运输企业共组织24名驾驶员进行安全谈话,随机抽查企业运输车辆18辆,对装载沙石、渣土的车辆进行过磅检查,防止车辆超载。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2次,日常监管巡查400余次,查处违规车辆42辆,采取警告为主罚款为辅的方式,大部分车辆进行宣传教育,对14起违规运输,滴、撒、漏严重的车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44500元,对52台次违规车辆进行宣传教育,有效地抑制了车辆撒漏的反弹。通过部门协作,城管大队查处一起涉嫌无证驾驶的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污染路面的行为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通过渣土运输管控平台提供数据,市“渣土”办还对10起严重超速行为及1起限时段运行的运输车辆移交公安交警处理。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走访渣土运输企业,重点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就渣土运输行业中可能遇到的加收“服务费”“过路费”“倾倒费”等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并结合建筑渣土沙石运输工作实际,以宣讲、座谈等方式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公布举报方式、内容与奖励办法,同时要求企业规范各项工作,做好内部排查,积极提供线索。目前,共走访7家企业,开展线索摸排14次,发放宣传材料90余份。

  (四)“渣霸”线索排查。2018年我局收到一份线索流转单反映土方弃土永安市有条件的公司太少,单价高于预算价格”

  的问题,经过调查鉴定,并不属于“渣霸”范畴。市城投集团已成立燕城弃土有限公司,购置了4辆渣土车,介入渣土运输市场,增加了市场竞争力,并已纳入市渣土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二、下一步计划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渣霸”线索大排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管〔2018〕3号)要求和2019年三明市建筑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渣霸”5种情形,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集中排查、部门沟通排查等方式,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渣霸”线索大排查,及时发现、移送线索,着力提高线索成案率。

  2、严格执行渣土处置核准制度,优化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准运证办理资料审核和车辆通行证办理。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加快传统渣土车密闭化改装,减少事故发生和运输过程滴洒漏。

  3、建立健全住建、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优化现有执法模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未净车出场、超速、超限、超载、超高、滴洒漏、乱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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