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市级配套考核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17:17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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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明委振兴办函〔2022〕10号和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市级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永财农指〔2022〕14号))文件精神,及三明反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评结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下达我市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市级配套资金90万元:按照9个村每个村10万元的基础上,一等3个村,各调增5万元;二等3个村,资金不变;三等3个村,各调减5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和《永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委振兴办〔2020〕5号)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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