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

日期:2021-07-29 09:24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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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

序号 

责任部门 

事项名称 

子项 

证明事项 

1 

永安市人社局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1.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2 

永安市人社局 

2.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3 

永安市人社局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退职人员申领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4 

永安市人社局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死亡证明材料 

5 

永安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 

(注:由于个别考生无法正常进行网络审核的,三明市人社局委托各县(市、区)人社局现场审核) 

 

1.学历证明;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职称评聘证明。 

6 

永安市人社局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参保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出国(境)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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